光緒十六年十一月初三日/公元1890年12月14日《申報》:今之談漏巵者,動曰:洋藥也,洋貨也,洋炮與洋船也,而不知漏巵之似寡而實多,似微而實大,涓涓不竭,將成江湖者,固莫甚于外洋銀錢。查外洋銀錢入中國久矣,自西人辟地美洲覓得銀礦,西班牙用以鑄幣,即所謂呂宋銀圓也。后,美人繼之,改鑄鷹洋。又,其后日人繼之,改鑄本洋,皆流行于中土。其始,肇端于閩粵,其
光緒十六年十一月初三日/公元1890年12月14日《申報》:
今之談漏巵者,動曰:洋藥也,洋貨也,洋炮與洋船也,而不知漏巵之似寡而實多,似微而實大,涓涓不竭,將成江湖者,固莫甚于外洋銀錢。查外洋銀錢入中國久矣,自西人辟地美洲覓得銀礦,西班牙用以鑄幣,即所謂呂宋銀圓也。后,美人繼之,改鑄鷹洋。又,其后日人繼之,改鑄本洋,皆流行于中土。其始,肇端于閩粵,其繼蔓延于江浙,其終,遂舉江西、安徽、湖北以及東南毗連各埠,無不遍行。一人倡之,百人和之,人人視洋錢為甚靈,即人人稱洋錢為甚便。于是,洋錢之來乃愈多,而洋錢之患乃愈大矣。
夫洋錢何患哉?非若洋藥之以土苴易我脂膏也,非若洋貨之以奇巧惑我心志也,非若洋炮、洋船之一動恒愈數千兩、一舉必須數萬金也。不知洋藥、洋貨、洋炮、洋船之患顯患也,而洋錢之患,則隱患也?當道、咸年間,每紋銀八錢五分,始換洋錢一枚,是每圓浮占紋銀一錢三分許,以各省交易而計,每歲何止四五千萬枚?即已浮占四五百萬兩。
今之時勢雖不同,然洋錢之質,皆非成色,各國所造,大半俱系九成,其中攙銅一成。運之來華,則皆易我足銀,而往此中無形之耗折,伊于胡底乎。況每圓止重七錢二三分,用之于市肆,則又抬價一二分、二四分不等,此中無形之耗折,又伊于胡底乎。設不清其源、絕其流,吾恐馬踏天臺【意為事情變得不可控制】,盡變為金銀之窟,亦不足以其朘削也。此善策,所以急宜籌也。
竊以為,居今之時,處今之勢,欲絕洋錢入口,固不可欲禁洋錢不用,又不能無已,則有自造之策在顧。說者謂,中國自造,必不能通行。試觀道光末年,周弢甫比部祝桐君司馬請于浙撫自造銀錢,凡市井之徒及凡民之識銀者,皆視其色、聽其聲而不肯用。厥后,徐君雪村在無錫鄉間開爐自造,與洋錢無甚懸殊,而民間以新板目之擯【排斥、拋棄】而弗用,此即不能用之明證也。即使能行,亦不過行于東南各省,若西北一帶,則習于用銀及錢票,一旦變而更之,必多掣肘,則亦安能通行也?
噫!為此說者,真儒生迂拘之見而不足與言。經世之務也夫,踐土蒼生食毛赤子【踐土食毛,土地上生長的糧食蔬菜等植物】,孰無揚中抑西之心。今之所以皆喜洋錢者,則以中國本未自造耳。倘一且自造,其猶有舍華錢而不用者?無是情也。其尚有惟洋錢之是趨者,無是也。
至若周、徐二君,則以辦理未得法耳。蓋既視其色、聽其聲而不肯用,必其色之偽、聲之虛,可知于鄉間自造、與私造何異?即使無偽,彼小民有何知識,亦必疑信相參無惑乎?其不能通行也。故自造金銀各錢,全賴辦理得法;辦理得法,不獨可行于東南,兼可通行于西北。蓋西北之商旅往來,必須銀與錢,但錢重而不能多載,用銀又多折扣之虞,故商旅苦之。如中國自造各錢,廣行于西北各省,如取如攜,異常輕便。既無笨重之慮,又無折扣之虞,人情舍難而趨易,大抵然也。又安有西北不行之慮也哉?是可以通行者,莫如自造金銀各錢也。
說者又謂,中國自造,其利少,其弊多,即如:易于偽造,弊一;難行持久,弊二;效法西制沒客戶以捐中國之體,弊三;官員工匠難保不因緣為奸,弊四。有此數弊,則亦何呆行也?
曰是無慮。大抵天下事,有一利,即有一弊,惟能制其弊、杜其弊,則可轉弊而為利,并可有利而無弊,此誠視乎辦理之得人而不必焉,過為慮也。且其利不可以更仆數,即如用之既廣,則足以保中土之財源,鑄之既多,則足以奪洋人之利柄,而且銀圓不能足色,斯鼓鑄必有盈余,其利則在國。國寶既已流通,斯天下皆稱輕便,其利則在民,分量之輕重一律,足以杜剋扣之私,是其利尤在于行旅也,償值之貴賤相同,可以絕買空之弊,是其利更在于客商也。
然則,其利不誠大矣哉。夫興洋務,講富強,足以杜塞漏巵者,其費必大,其效必遲,而獨至造錢一項,所費較微,且行之不數年,美利已遍于天下,是欲期有利者,莫如自造金銀各錢也。而或以為利少弊多,則又誤矣。
由此觀之,則知中國自造各錢必可天下通行,必能有利而無弊。惟事當初創自應用至善之策,始能成事,易之規謹,就入管窺所及者,略擬一綱如左,以備采擇施行:(后有續載兩篇,分別為初五日及初九日)
《申報》原按:今年夏間,格致書院課題:
由寧、紹、臺道憲吳福茨觀察所命其首題為:問近年來東南各省多用外洋銀錢,民尚稱便,中國如自造金銀各錢,應用何策?能否通行?有無利弊?試詳言之,用備采擇。
此次試卷由觀察自行鑒閱,特撥取五品頂戴、潮州府大埔縣生員楊毓輝為超等第一名,今具錄其文于日報,以質諸近日海內之談洋務,論錢法者。格致書院山長天南逐叟。
(續接前文,刊于初五日《申報》)
一曰設局官辦。
大凡事之初創,必須官辦,始足取信于民。官辦之法,當先設局,亦均須各省皆設,茍擇要而設一局,自足天下之用。試觀美國鑄幣之法,其局設于費邦,地當要沖,厥法由镕化鼓鑄,范圍、淘洗、印花、鏨印。計大者一分時可成80枚,小者一分時可成120枚。然則,積十五分為一刻,則大者已成1200枚,小者已印成1800枚;積四刻為半時,大者可成4800枚,小者可成7200枚。成功如是之速,吾故曰“設一局自足供天下之用”也。
設局宜擇南北兩洋居中之處,莫如上海。蓋上海為東西南北要沖,造成后轉輸甚便,而又為通商總埠。凡洋錢之運入中國,以此處為最多。今如自造既多,則洋錢之來源自少矣。其局可名為“龍泉局”,局中宜分為八所:一為收納所,所以收納金銀而待镕也;一為潤洗所,所以淘洗金銀而使凈也;一為鼓鑄局,所以鑄成圓整之形也;一為剪裁所,所以裁成大小之式也;一為鏨印所,所以印之而使花樣玲瓏也;一為秤量所,所以量之而防分量高下也;一為辨別所,所以造成時審其形聲也;一為轉輸所,所以造成后運于各省也。并擇廉明公正之員為總辦、會辦,每所派一委員,時常監視工匠中怠惰者斥責之,勤能者獎勵之,由是風清弊絕,可一日、亦可百年。此不過大綱耳,其中細目尚有十端,謹次于下:
一曰定式,所以昭利用之規也。
造金銀各錢,必有式,然式宜自定,非特鷹洋之式不可仿,即日洋之式亦不可從。以鄙意言之莫如用龍式。龍為四靈之一,有文明之象,較之人式、鷹式,不啻宵壤之殊。局名“龍泉”,即以此也。故宜一面印龍形,一面印滿漢字樣。雕刻務極精良,繪畫務求工細,雖毫發之微,亦求清晰;筆劃分明,顯以壯觀,瞻即應以杜偽。惟分量之輕重,不妨即照現用之洋錢,大者重七錢三分,小者以次遞減。錢則大者值銀錢十元,小者值銀錢五元。其所以必照洋錢之重者,亦自有故。大凡治民,猶治水也。治水者,必因水熱而導之,則事半功倍;善治民者,必順民情而為之,則上令而下從。蓋東南各省于此等重錢用之已慣,設一旦改更,或一圓、一兩、半圓、五錢,亦無不可,然終恐窒礙難行,不若仍其舊之為,愈此,則錢式之宜定也。
一曰正名,所以端利用之本也。
中國所用外洋銀錢,有名為銀餅者,如日斯巴尼亞銀餅是也;有名為銀圓者,如呂宋銀圓是也;有名為洋錢者,如鷹洋、日洋是也。今日國中自造,微特宜改洋錢之稱,并宜革銀餅、銀圓之號。蓋堂堂中國,固宜自正其名也,且西國銀錢之名亦各不同:法曰法郎,俄曰盧布,印曰盧比……中國莫如名之曰“龍錢”,蓋式既為龍式,名即以龍名,取其名實相副也。此則錢名之宜正也。
一曰用強水,所以提煉金質,使無粗糙之弊。
查鑄造金銀各錢,必須提煉凈質,蓋金銀皆含有雜質。如,金之中有銀銅,銀之中亦有銅金,雖所有極微,茍非提煉極純,則所造之錢必粗糙而不精。雖泰西各國大抵用硫強水提之,其法用黃泥杯一具,杯之泥和藥制成,如將礦銀盛入,加火一刻,許其銅質皆斂入杯中,所余之銀、金二質復用硫強水煉之,金即提出而銀質入于水,其水蓄玻璃桶內,再入以別種藥水,刻見銀質,如綿成塊下沉,復以強水入之,則純凈而不雜。
別有簡法,與上大同小異。其法將銀镕化,傾入水中,令成小粒,添入硫強水,加熱至沸,則銀銅俱化于水,其中之金獨沉于底。再將含銀銅之水傾入鉛盆,盆內必添紅銅若干,銅由漸消化,其銀結而沉下,即得凈銀。揀金之法亦如之。此種揀法,華人多有能之者。初無所難,此則強水之宜用也。
一曰辦機器,所以鼓鑄精靈,迂拙之弊可免。
模范造錢,工費而效遲,今欲功速費省,而又形質精勻,莫如辦機器。查西國造錢,機器大小不同,每日可成四五萬或五六萬枚不等,美國之法尤精,今不妨仿而行之。其法,先將金銀镕成胚板,后壓成條,復將條鏨成胚,然后淘洗、鏨印,而錢以成,此其大略也。無已,請言其詳。
镕胚板之法,用冶缸取汁入鐵模,鐵模每副四塊,合而為一,套以鐵圈,傾入金銀而松其圈上之螺絲釘,即成銀板二方,長七寸,厚三分,寬八分,是為胚板,再壓成條,其機器中疊鋼軸二,旁有機輪,將胚板夾緊于二軸之中,輪動,則穿過成條,寬、厚恰與錢同,而長約三尺左右,是為條。再用機器將條壓令平直,前后左右無所差參,即由條中鏨成為餅,每分時可鏨160枚,是為錢胚。然后以藥水摩擦,使之明亮圓勻。
機器印花,使之極致工細。印花機器下方上圓,高約四尺許,全器俱用純鋼制成,中有二鋼模,上下相對,模上縷花甚細,即錢之兩面花紋也。模前有銅管,下設銅鉗,將錢胚疊入管內,機動,則一胚落于鉗口,夾入模心,上下一擊,錢由模底漏積一處,所成甚捷可見,工省而效速,莫如機器也。況是中幅員之廣,遠邁異邦,非用機器,必不足供天下之用。與其多設局以耗費,誠不如多用機器以速成也。此則機器之宜辦也。
(續接前文,刊于初九日《申報》)
一曰采成法,以期弊少而利多也。
為高,必因陵,陵本高因之則成功較易, 為下,必因川澤,川澤本下因之則致力非難,故不自造錢則已,茍欲自造,必須博采成法,擇其有利者,踵而行之;見其可因者,從而法之,亦能自得師之道也。
日本初造銀錢時,曾派員往泰西各國訪察一切章程,在香港購得機器全副,自造開鑄。當中國同治十一年,其報銷單成大小金錢2190256塊,有值銀錢2.元5角,有值5元至10元者,共值銀錢14488981圓,制成大小銀錢13313722塊,有一圓、有對開、有五分之一及二十分之一者,共值5689685圓。
其時不過初辦而已奏效如此,豈非博采成法,有所藉手哉?故為今之計,當未開辦之初,宜先派精明強干之員,選帶工匠數人,親赴兩洋鑄錢局觀其規制,求其利弊,洵其潤镕之法,學其鼓鑄之方,然后回華斟酌損益,妥定章程。果若此而猶辦理未善、不能推廣施行者,吾不信也。此則成法之宜采也。
一曰招華工,所以薪工省而慎廉也。
中國自各錢,事屬首創,如用強水、機器等項,必須聘洋人之精于此者相助為理,始能見功。吾謂,聘洋人不如招華工。蓋華人之旅居西土者如呂宋、古巴、秘魯、新舊金山、檀香山、新加坡等處,總數百萬人,其中工人為多而商人次之,在外洋已久,非特知彼國風土人情,而且精通機器、熟悉制造者比比皆是。招之來華工作,易于商榷亦變通。非若洋人工匠之水乳難融,而薪水亦可從廉。擬請轉咨出使大臣、各埠領事出示曉諭,廣為招募,送之來華。在華工,念切桑梓,自必聞風恐后。以中國之人辦中國之事,無捍格不通之慮,無成見固執之虞,其利便為何。如此,則華工之宜招也。
一曰嚴禁令,所以杜假偽而久通行。
中國用機器造錢,不患奸民之私鑄,所患者,挖銅、夾板、包鉛贗質等。蓋機器造錢,與人工異,私鑄之輩,安有力購辦機器?若以人工,則花紋之精粗迴異,形式之靈拙不同,真偽一目了然,必不能售其技也。惟挖銅等弊誠恐難免,此禁令不可不申也。非然,則相習成風,無所顧忌,雖善良猶不免目染耳濡。惟嚴申禁令,則有所畏憚,不敢妄為,即奸宄亦將銷聲匿跡。
故為今計,凡有敢挖銅、夾板、包鉛者,科以重罪,或照私鑄銅錢之例從嚴查辦,言出法行,不容稍事寬假。平日密遣干員于銀號、錢莊明查暗訪,出示有告發者,給以重賞。惟須擇公正之人充其職,始不至有藉端索詐、受賄、徇隱等弊,然后奸徒無可逞之奸,即圜法無不行之慮。此則禁令之宜嚴也。
一曰明賞罰,所以分別懲勸,清利弊之源。
大抵造錢一項,局外之作偽猶微莫患乎,局中不肖官員上下其手,局外之行私猶莫患乎。局中不法工匠因為奸,蓋一事之公與不公,即全局之振與不振系之,誠不得不防之于先,其道莫善于明,宜先定章程,凡大小官員三年一保,各分二等,辦事無誤者準其保舉,奮發有為者,從優保舉。
工匠中三年一獎,獎分三等,異常出力者受上賞,勤于干事者受中賞,辦事無誤者受下賞。無論官員、工匠,茍有徇庇欺蒙、作偽行私者,罪加平民一等,從嚴究治。如或未及查出并準旁人告發,惟不得藉端誣陷,犯者反坐。
由是,人人各保其身家,各顧其名利,斷不敢輕身試法。況乎有功得獎,無所偏私,其尚有不知自愛甘蹈刑章者哉?此則賞罰之宜明也。
一曰一行價,所以妙通行之用。
今之洋,價無一定,本質皆重七錢三分,有時作七錢一二分,有時作七錢四五分,或漲或落,但憑市儈之把持壟斷,市面遂隱受其虧,賣空買空,其弊不一而足。推原其故,無非行價不一所致。今欲自造,尤須一行價,無論何地何時,凡金銀各錢,本質重若干,即以若干重算,不準立洋厘名目,以致任行增減,垂為定制,永守無替,則諸弊可杜。并將其事責成地方官及查辦委員時加訪察,茍有私自增減,即將是店查封,逐店主出境外,果若是,非惟市面可振興,即客商亦沾利益,且俾天下知中國金銀等錢有一定行價,非若洋錢之價,忽低忽漲,隱受其虧,則趨之者多,乃可通行無阻矣。此則行價之宜一也。
一曰納糧餉,以開通行之端。
凡事初興,必使朝野上下實見其利益,則其事可不令而行,此固理所必然,情所必至。故自造各錢,欲速于通行,則必官納餉始。以之納餉,斯各省皆受其利益,蓋各省餉銀至京,解于戶部銀庫,必以庫吏之手,若不先納苞苴,則平之高下重輕,一聽其所報,解餉之官受虧不少,且稍不如意,彼又從中侵蝕,必如其愿而后已。此種情弊,相沿已久,今如變通章程,凡各省解餉,悉改用金銀各錢,則十元有十元之數,百元有百元之數,彼庫吏之伎倆必無所施,天下有不共沾利益者哉?于是金銀各錢必益見重于世,欲其通行海內,一轉瞬耳。而且民間輸納錢糧亦用之,朝廷頒發各款亦用之,則更上下流通矣。此則糧餉之宜納也。
以上一綱十目,皆造錢應用之策。果如此行之,非惟通行無滯,抑且有利無弊,所以杜漏卮而便民用者,胥在此舉矣,所謂一舉而數善備焉,惟與此相輔而行者,莫如鈔票。如我國家既設泉局,鼓鑄金銀各錢,復立銀行,以頒發金銀等票,國用民生,無不利便。于是,虛實相資,上下交益,又何難與泰西各國齊驅并駕也哉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