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緒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/公元1887年8月13日《申報》:中國將與美國合開銀行,此說已屢見于西報,因譯而錄之,不禁欣然以喜。曰:中國之宜自行開設銀行,以收利權,此一說也。余已屢言不一言【屢次說過】,幾幾乎【猶幾乎】舌敝唇焦,墨干筆禿,而卒未聞有采及芻言者,非以所言者為不可行也,雖欲行之有不可得,而行者則亦惟有忍而與之終古【忍受至老死,抱憾終生之意】
光緒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/公元1887年8月13日《申報》:
中國將與美國合開銀行,此說已屢見于西報,因譯而錄之,不禁欣然以喜。曰:中國之宜自行開設銀行,以收利權,此一說也。余已屢言不一言【屢次說過】,幾幾乎【猶幾乎】舌敝唇焦,墨干筆禿,而卒未聞有采及芻言者,非以所言者為不可行也,雖欲行之有不可得,而行者則亦惟有忍而與之終古【忍受至老死,抱憾終生之意】,又豈敢輕舉妄動,以貽笑于鄰邦也乎?
蓋開設銀行,本非小哥之事,資本少,則不能開;章程疏,則不可開;人才缺,則不敢開,惟斯三者,缺其一而有所不可。
就中國而論,各處江海關口一年所入稅以幾百萬計,一年所入地丁錢糧之錢,又以數千萬計,雖度支浩繁,洋債尚有未盡清結之處,然量入為出,茍其于開源節流之道,中外臣工,果非實力奉行,則于資本一層,尚可無慮其少。
第集資商易而開辦甚難,試觀中國之開設錢莊,資本大者以萬計,小者以千計,而其一年之中所作生意或多至數十萬,或多至數萬,此猶曰“有法以為周轉之地”,所謂“死法活做”,在乎人之本領,姑不之論。至其店中所出之票,其數或且浮于資本者,一倍二倍,以至數倍不止,此其中則有弊矣。其在錢莊之易錢,如蘇垣各店,有則資本皆取給于學徒之押柜,裝潢店面而外,實已無多,全顧人之持洋易籌,而彼乃得以周轉。今日易十洋,明日易廿洋,逐日增多,即逐日資本漸旺。前以銀洋入,以竹籌出,不啻以竹為銀,其計未嘗不得也。然開之未及數月,席卷所有而逃,無異于越人于貨,鴻飛冥冥,無從弋獲,猶足以窳保【道德敗壞的保護】其資也。若一不見伙,或風聲稍露,則人之持籌取錢者,一時擁擠不開,紛至沓來,而自顧店中所有,不足以開發十之一二,于是有被扭送官署者,有被搗毀店面者,有被當場毆辱者,是欲牟利而反賈害也。
銀行之設,必出銀票,如外洋各銀行之類,則是以紙為銀,較之以竹為之者,猶為易易,其能免此等弊端乎?上海之久大錢莊,名氣最好,獨有錢票或數百、或千文不等,其錢票通行于南北市面,已歷有年所,莫不喜其攜帶便捷,樂于行使。乃近年以來,忽有以贗鼎亂真者,曾為久大所覷破,告官存案,而錢票遂停。可見機械變詐之心,最難防范,利之所在,百計圖之,雖至身罹法網而亦不之悔。若銀行行用銀票,則恐此等作偽之人,早已眈眈虎視,又將何以防之也?
聞人之言,京師行用鈔票,只能用于京中,若一出京,即成廢紙。茍銀行之票而亦有此等不便之處,則又何取乎?爾是【如此說來,如果這樣】,又不可勝防者也。
或曰,銀行既由國家所開,則其中章程,自必由官擬定,必使之有利無弊,而后為快,豈肯仍前此之流弊。而不知中國之流弊,官場實為尤甚,生意中人,或稍有弊端,其弊猶小;官場舞弊,則其力可瞞天、勢堪蓋地,其弊之大而且深,恐有倍蓗于商人者,安得謂“由官經手之決無私弊”也?
或又曰,此非章程之不善,由于用人之不當也。夫用人誠難事矣,諺云:開店易,用人難。此言雖小,可包乎天。某處,某總辦以虧空而倒賬矣;某處某總辦被人告發,將予監追矣,此皆中國近年以來歷歷可指之事。若以銀行而為之,總辦則取之無禁,用之不竭,其又何不可以肆恣。
又或總辦雖地忽侵漁,而其下所有諸人或以情用,或以親任,或以輾轉薦托而來,事務既繁,用人亦必不少,而其中能保無一二不肖濫竽其間,暗中滋生弊端,以自使其私圖而不顧大局者乎?迨弊端既見而后從而查辦之,則虧空終未必可彌矣。
而況中國既開銀行,尤必以自行開爐鼓鑄銀洋為第一要義。蓋不鑄銀洋,則利源仍操之外洋,中國徒有虛名,無益也。若欲自鑄銀洋,則其弊更不可以更仆數【來自成語更仆難數的反義,更仆難數形容人或事物多且雜,此處指不可使人或事紛雜】,若再鑄金洋,則弊尤不可以意訂。以制錢所值僅一錢,而尤且私鑄不已,以私鑄之定罪如是其重,而愍不畏死者,猶如此其多。而謂金銀各洋,有不審以贗本者乎?
有此種種諸弊,夫是以中國雖有欲開銀行之意,而卒不見有開辦之一日。今乃聞與美國合開而后,卻此事有望可成矣。蓋美國之章程,則皆有前西人運行之章程,既與之共資本,即當與之共章程,有定斯規模犄具矣。
用人之法,亦必取法乎美國,或由公舉,或由公派,不得以私人親戚濫廝其間。而凡各處稽查以及一切可事管理等人,皆各有所顧忌而不敢縱恣,彼此可以互相察照,即彼此可以互相商酌,一切用人辦事,皆不得憑一人之私見,以獨斷獨行,如是,則中國或不少裨益。雖然以中國所應自辦之事,憑藉外人合力,而后可以杜弊絕私,竊愿中國之人因此而各發其天良,悉除其積習,弗使他國之人笑我中國,亦弗使我中國之人反羨外國,則所裨者,豈何銀行之一端也哉?